实施新装备工程,打造先进水平
珠海十分重视学校装备工作,以均衡发展原则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与设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投入,科学统筹全市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通过优化教育硬环境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将全市教育装备的重点转移到农村学校,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得到有力推进,实验室和功能室仪器设备不断完善,馆藏图书数量逐步扩大。近年来,各区累计投入1.1亿多元,为学校添置教学装备,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市中小学生机比为9.3:1,全市中小学师机比为1.2:1,均达到省规范化要求。教育城域网已实现一市三区全覆盖,100%学校建成了校园网,100%学校实现了“班班通”,100%的学科及教师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各类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库达到25TB。近年来加大资金投入,对教育网进行整体改造,包括对教育网核心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在学校端新增加入侵防御系统、分布式的安全审计系统。2013年完成了市教育网的改造工作,出口总带宽达3G,网络的稳定性、安全性、维护性、速度等都会有很大的提升,为打造数字化学习环境和优质资源共享提供了先决条件。预计2015年各下属区县教育局虚拟化改造完成后,可将全市的数据中心通过云计算连成一个大的云,届时全市的教育资源都可通过这个云提供给全市的教师和学生使用。
扶持民办教育,关爱弱势群体
珠海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完善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在教育用地规划中安排一定的学校土地利用指标,以无偿划拨的方式用于举办民办学校。在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环保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市、区财政共同筹措对办学信誉高、办学质量好、有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珠府[2008]97号)要求,凡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年审的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且义务教育阶段(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标准的,对招收本市户籍学生的民办中小学给予办学补助。自建校舍补助标准为市、区上一年度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正常教育事业费(不含专项经费)支出的100%,租赁校舍的补助50%。高中阶段由市财政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由各区财政补助。此举对民办中小学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08年的补助金额为700万元,到了2013年增加到近4000万元,受惠学生人数由当初的1300多人增加到近5000人。每年还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民办学校的设备添置、教师培训。选派公办学校的领导和骨干教师到民办中小学支教,帮助民办学校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育质量。
此外,珠海根据《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坚持关爱弱势群体入学,建立以政府扶持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保障体系,实行“农村家庭子女免费入学制度”、“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两免一补’制度”、“捐资扶贫助学措施”等,以保障受教育者教育机会均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