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之有,岂可疑哉?”(《墨子·明鬼下》)墨子将“淫溢康乐”作为罪状呈之于众,痛斥饮酒作乐、歌舞升平的贵族生活,并断言此种行径“天鬼弗戒”“万民弗利”,要求普天之人对鬼神应戒惧、谨慎。“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无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由于音乐享乐违背了鬼神所秉持的“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原则,不是圣王之道、仁人之道,理应“非乐”。
墨子“非乐”思想对构建高校校园审美文化的启示
墨子在《三辩》中就“圣王不为乐”详细谈到“乐”的种种社会功用,为“非乐”之余意:首先,墨子赞同音乐是人类的福音。不管是诸侯、士大夫和农夫都会欣赏音乐,音乐使忙碌而平凡的人生张弛有度、充满乐趣。在为圣王为乐的辩护中,墨子认为圣王的法则是“寡”,即减少欲望,因此才将圣王为乐解释为“今圣有乐而少,此亦无也”,即圣王虽有音乐,却并不是抱着享乐的心情沉溺于歌舞声乐,所以,很少的音乐等于没有音乐。以上论证在逻辑上虽不甚严密,但阐明了音乐作为各阶层必需品的观点;其次,墨子精通乐器和音乐类别。源于不同阶层,诸侯、士大夫和农夫能接触和欣赏到的音乐就有钟鼓、竽瑟和聆缶,艺术审美教育的阶层性是客观存在的;再次,墨子关注到音乐令人“息”的作用,体悟到音乐对理想人格的塑造和对幸福人生的创造具有特殊意义。虽然儒家非常重视音乐的情感表达功能与“和”的伦理作用,但就音乐的休闲功能却避而不谈,而墨子却在《三辩》中明确了不管是“听治”还是“春耕夏耘,秋敛冬藏”,参政劳作之余,音乐等艺术审美活动给人生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二、墨子“非乐”思想与作为“短板”的美育
墨子“非乐”的前提是肯定艺术美感。他从政治伦理观点出发,反对和批判的并非音乐等艺术审美活动,而是沉溺于美食、华服、音乐等感官享受的统治阶级。事实上,正是因为墨子对音乐等艺术审美活动有深刻的体认,才能对音乐门类、受众特点、乐器制造、音乐演奏和音乐欣赏等展开全面的分析,而墨子的“非乐”思想对当代美育实践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就德、智、体、美四育在学校中的开展情况来看,美育仍是短板。[3]为进一步加强美育在普通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国家越来越重视全民性的审美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是党的文件第一次就美育作出重要部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强调,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通过美育课程、美育活动的开展,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由于儒家与墨家一样,非常看重艺术审美活动的社会功能,往往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美和艺术,进而忽视美育的本质特征,使得中国美学难以摆脱伦理教化的范畴,美育也难以独立于德育而自立。就现实来看,美育得不到应有重视,推进力度较弱,相关研究较少。从小的方面来说,许多技术形态、技术方式和技术结构必须考虑审美需求和审美效果;从大的方面来说,审美教育对实现人类生存状态的审美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多年应试教育形成了多数师生只埋头于本专业课程,而对技术哲学和技术美学缺乏应有的了解。这种状况不利于培养“工匠精神”所提倡的一丝不苟的制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创造精神和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就教育变革趋势来看,《面向未来:21世纪核心素养教育的全球经验》报告指出,培养“健全发展的人”正在成为全球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高阶认知、个人成长与社会性发展等通用素养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基本要点》中,将人的全面发展划分为三个主要的领域(图1):文化基础(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自主参与(学会学习、健康生活)和社会发展(责任担当、实践创新)。除了人文积淀、人文情怀,审美情趣作为人文底蕴三个层面之一,要求培养学生“具有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积累;能理解和尊重文化艺术的多样性,具有发现、感知、欣赏、评价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价值取向;具有艺术表达和创意表现的兴趣和意识,能在生活中升华和拓展美等。”[4]美育在18个核心素养的基本要点中具有基础性、创新性、超越性的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