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写小说,把那些复杂的、用诗歌表达不了的写出来。
我只能写现实。我只能写看到的东西。我写给一个人的诗歌一定要看看那个人。
在我看过的诗歌中,唯一敬佩的是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我在困惑的时候,往往拿出他的诗歌看。我不会单单喜欢一个诗人,我不会喜欢一个诗人的所有诗歌,我只喜欢单个的诗,不崇拜某个诗人。我写诗不喜欢用形容词。特朗斯特罗姆写过:“厌倦所有带来词的人,词而不是语言,我碰到雪地里麋鹿的痕迹,语言而不是词。”
下课铃声打断了我宁静的座位。我写好了那首诗,不长,依旧字写得难看,涂抹。我打算到时候写清楚了再给她看。她应该会很高兴。
附:朱夏妮的诗
手机
(2013年2月3日)
发热
黑色屏幕上有汗
组成的小小水珠
被袖子抹掉
发烫
我的脸变红
摸着它
像小时候发烧
妈妈把手摸在我的额头上
闷热
重做
(2012年3月11日,星期天下午16:07)
我翻开本子
看见两个字从天而降
把我压住
本子上两个“重做”
让我的其他字没有地方站了
我问老师
要重做多少遍
她说美国国旗有多少颗星
你就写多少遍
……
(诗选自《初二七班》,东方出版社201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