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课外作业评价过程中,教师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大多数教师在课外作业评价中采用等级、分数或简单的“√”“×”等符号泛泛而评。这种评价方式关注的是学生学习的结果,做出的是判断,折射的是教师高高在上对学生进行审视的心态。这种忽视学生学习过程中所持的态度、忽视作业中显现的学生思维的火花或不足的评价行为更多流于形式,是低效甚至无效的,它严重影响了课外作业其作用的发挥。因此,关于学生课外作业的评价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转变课外作业评价观念
课外作业的评价实施过程应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的指导下进行。课外作业评价关注的不仅是学生的成绩,更要注重通过作业评价发现学生改进的方向和各种潜能。评价的着眼点应在于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发展,而不是简单的判断与评定。CTPT评价模式创始人斯塔弗尔比姆说:“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在课外作业的具体评价过程中,教师应将它作为一种促使学生改进和发展的手段,既要关注学生学科知识的掌握与否,还要关注学生获得答案的思考与推理、假设与证明的过程,甚至是对问题的兴趣、作业的态度等,而不是仅依据参照答案的标准来衡量正确与否,进而对学生进行奖惩。
二、课外作业评价主体多元化
1. 教师评价
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学生的差异性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教师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是多元化的,有变化的。如对基础较好的学生,评价作业时可适当提高评价标准;对于那些基础较弱的学生,则要适当降低评价标准;对反应较慢、对知识的理解水平较低的学生,评价时侧重发现其优点和进步并即时给予鼓励;对懒于思考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