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做到“四个坚持”,把握四个关系
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一年。罗伟其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教育系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不惧风险、勇于创新,少说多做、慎言敏行,努力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二是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放松;三是坚持以质图强的工作思路不懈怠;四是坚持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不停步。要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教育改革,在改革中注入创新精神,突出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重点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点与面的关系。既要学会摸着石头过河,推动部分学校、局部地区的改革进程,注重解决点上的突出问题;又要学会架桥渡河,善于总结改革经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注重解决面上带有根本性、源头性、基础性的问题。二是远与近的关系。既要放眼长远,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按照改革整体规划稳步推进;又要立足当前,科学安排,把握改革节奏,注重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尽快取得突破。三是硬与软的关系。既要强调基本条件保障,推动学校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注重改善办学硬件;又要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教育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注重提升教育发展的软实力。四是破与立的关系。既要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又要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省政府出台文件,加强对“创强争先建高地”工作的指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新路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下简称《意见》),就加快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以下合称“创强争先建高地”)有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总体目标
《意见》对我省“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到2016年,实现“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和“广东省教育强市”覆盖率均达85%以上,珠三角地区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覆盖率均达85%以上;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以上,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实现“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和“广东省教育强市”全省全覆盖,“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85%以上;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粤港澳紧密融合,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水平高,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南方教育高地。
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推进教育创强,夯实教育强省基础
随着珠三角地区教育创强的顺利达成,我省东西两冀及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创强开始成为广东创建教育强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要求东西北地区以创建教育强镇、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市为抓手,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教育创强路子。实现教育创强目标之后,要积极争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先进市,不断缩小与珠三角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
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为适龄儿童提供充足普惠的入园机会;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地级以上市层面的统筹力度,优化布局结构,巩固办学规模,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协调发展。坚持普通高中布点向地市城区、县城和有条件的中心镇集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相对集中到地级以上市城区,加快区域职教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集中力量办好一所集职业教育和培训于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支持各地解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问题,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