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把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作为教育创强的重点。综合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因素,科学规划农村教育布局和学校建设,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工作,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为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农村建设规划要优先保证教育用地,经费安排要优先保证农村学校建设。实施和完善农村教师岗位津补贴制度。县级政府要加强农村教育资源管理和利用,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中职学校学生免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推进区域、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建立区域间、城乡间教育联动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对口帮扶、联合办学模式,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逐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发展水平差距。
珠三角地区: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带动全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
后教育强市(区、县)时代的珠三角如何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实现科学发展?《意见》明确指出,珠三角地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巩固教育创强成效的基础上,以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先进市为抓手,努力办好高水平的现代化教育,确保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形成多样化、特色化、国际化的优质教育品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带动全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推动形成南方教育高地。
加快教育发展转型。积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加强前沿教育思想、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推进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从对教育功利价值的过度追求,向更加关注教育的人本价值转变;从侧重学校办学条件的评价,向更加注重科学理念培育和制度规范建设转变;从对知识水平的单一质量追求,向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变;从对学生单一化的培养模式,向更加注重多样化的培养模式转变。
构建高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完善区域中心城市高等教育体系、面向全民的继续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社区教育,建设开放大学,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打造优质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瞄准世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省级和珠三角地区市级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示范性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相互衔接和协调发展,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构建从初级到高级完整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链条。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推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等多元化录取、多渠道入学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建立公平优质的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以公平为导向、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加大力度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稳步开展小班化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国际化发展。切实办好中等职业学校,并面向全省招生。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管理制度及办法。
创新现代教育管理制度。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建立教育咨询机构,完善教育决策机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深化学校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创新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推进教育家办学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支持家长、社会参与管理和监督教育工作。民政、教育等部门要不断完善培育教育服务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