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新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一是率先建立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机制。在率先完成“两基”目标之后,免费义务教育开始提上日程。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欠发达地区、后一般地区,先农村、后城市”的原则,从2001年秋季学期起,率先建立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制度,省财政每年拨款3.85亿元,受益学生超百万。2005年起又对这百万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并逐步提高生活费补助标准。同时,又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达130万人。2006年,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覆盖了三分之二的义务教育学生,总数达到960万人。2007年,在免收书杂费基础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收课本费。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实施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免收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与课本费。二是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2012年起,全省统一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城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从2013年起大幅度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小学1150元、初中1950元。在此基础上,各地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后新增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保证农村规模较小学校和小学教学点正常运转。
着力攻坚克难,全面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
广东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先行区敢为人先、拼字当头的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夯实了基础。
1.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长期以来,粤东西北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较为落后,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大难点。为此,坚持以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均衡。一是实现老区山区小学改造全覆盖。针对广东省革命老区绝大多数在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 2002-2004年,省财政共安排下达95520万元改造3184所老区小学,基本完成了老区山区小学危房改造。同时,珠三角6个市捐资10920万元综合改造364所老区小学。二是实现危房改造全覆盖。2006年,全省抽调专人组成100多个核查小组详细摸查农村中小学危房情况。2007年,实施农村中小学C、D级危房校舍的改造工程。共拆除危房11804栋、维修危房5628栋、新建校舍7568栋,总投入29.2亿元。三是实现“薄弱学校”改造全覆盖。从2014年起,将“全面改薄”工作与教育创强、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坚持补短板,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