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治规范的弱化。失去法治信仰必然伴随着法治规范的弱化与怠慢。自初中始,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在教学中已经开展了法治规范的教育,如要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守法护法的好公民,教育理念需要社会环境的支撑,法治规范要有约束性的法治生态环境。例如,教师教育学生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但学生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农村地区,每当逢年过节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燃放烟花爆竹。教育的正能量在此遭遇负物质,换言之,校园里的法治规范宣传与要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崇神行为面前无能为力。
3. 法治人才的缺位。良好的社会公民是应当从小培养起来的,当青少年从小被植入崇神信神的观念,对社会法治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到了中学阶段,依然是法治信仰缺失、法治规范弱化,那么在一个法治环境里他将难以更好地生存,更妄论由这样的年青人去建设美丽的法治中国。转型发展中的国家急需大批青年学生投入到国家的建设当中,助推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复兴,我们对青年学子投注了更大的期待。而现实中如果把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交到这些法治信仰缺失、法治观念淡薄的青年手中,那么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理念、政策将面临着极大的危险。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我们应该在中学阶段正视学生的法治教育,应当以相当的勇气和魄力去消除一切与法治建设相违背的观念和行为。
三、一点建议策略
教育着眼于未来,但须解决当前问题。崇神作为一种文化如若已经影响甚至是威胁到教育的实效性,那么我们的教育应有应战的策略与选择。如上所析,当农村地区的崇神活动已然对中学生的法治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本着为未来担当的态度和对社会负责的理想,从当地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出发,针对崇神活动对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影响程度,围绕中学法治教育开展相关工作。
1. 构建法治教育生态。教育生态环境是教育价值的生长空间,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培育良好的教育价值,良好的教育价值引领教育取得预期效果。中学教育生态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各种元素的多层叠加,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学生法治教育有赖于这三重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对称。社会生态与家庭教育生态应与校园教育生态保持一致性,否则教育就面临着被“拆台”的可能性。崇神甚至是封建迷信活动盛行的地区,往往产生许多与现代文明不相符合的社会现象,就农村崇神这一现象而言,其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影响不言面喻。当前国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们的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理应弘扬正能量,宣传新风尚。要让学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生力军,培养他们的法治思想、提高他们的法治水平非常重要,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性的、不被歪风邪气所左右的教育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在现代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构建教育生态,尤其是崇神活动盛行的个别农村地区,全社会应形成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修养,形成文明法治的社会生态环境,助推学校法治教育的发展。
2. 开展课堂法治渗透。如果说教育生态的重建是宏观工程,那么课堂教学的法治渗透则是微观实践。中学阶段是学生“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是学生思想道德形成关键时期。中学思想政治课是中学生思想教育的主渠道,承载着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公民教育等任务。其中法治教育之难在于法治本身的社会属性,要求形成法治信仰和遵守法治规范。中学的教育使命,尤其是法治教育的社会担当,迫切需要课堂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在课堂教学中,无论是思想政治课还是其他学科都应该创设条件将法治思想、法治规范等相关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内容中,使其常态化。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开展专门法治教育课程,由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取或编制教材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堂法治教育。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还应纳入素质考核的范畴,让普法的形式性转化为真实有效的法治考核,既能引起学生重视,又能保持持久有效。
3. 加强家校沟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与家庭都是子系统。学校教育直接的、显性的,对象是学生本人;而间接的、隐性地还包括对学生家庭,尤其是对学生家长的合理性规约。“家访”在实践中本身就是教师到家对家长形成教育协定,对家长提出家校共建的教育理念及行为规定。如今通讯手段发达,沟通方式便捷,家校应长期保持通话与互动。农村地区多数家长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法治意识淡薄,在崇神活动与学生法治教育这一教育事实面前,学校应当与家庭建立更为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把学校良好的教育理念通过各种形式直达学生家长及其成员,避免学校教育遭遇负能量,也可通过邀请家长到学校参加法治宣传讲座,提高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和水平,让家长能配合并支持学校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