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部分学校在特色项目和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和实践上存在局限性
一是对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实践存在局限性。部分学校没有足够重视特色项目建设的理论研究,缺乏对学校主客观因素的细致分析和准确定位,一味照搬他校的成功经验,借鉴他校模式,结果忽略了学校自身的特色优势,造成特色项目选择不严谨,导致特色高中的创建活动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二是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践存在局限性。一方面,部分学校把校本课程开发理解为编写学科性质文本化的教材,或者为了追求学校特色,强制学生从事某一类活动,忽视学生发展和个体差异。另一方面,教师缺乏足够丰富的校本课程开发的技术与经验。部分学校的校本课程开发处于一种随意、零散及无序的状态,未经宏观的规划与设计,较难体现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也未能很好体现本校办学目标、彰显办学思想。
3. 部分学校在特色建设成果的评价上存在功利性
创建特色普通高中是自我探索、自我完善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提升、发展才能实现学校质的飞跃。但是调查发现,鉴于社会对普通高中的评价,主要看学校的升学率,部分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是以发展特长学科谋求生存,借特色曲线升学。这种特色化发展,仅仅是为了增加高考上线人数,把特色建设定位于个别学生的培养上,把学生获奖作为特色展示的成果。这种将特色建设成果评价与各类考级、竞赛获奖的层次和数量、升学质量相挂钩的做法,恰恰说明了这些学校对特色高中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清,目标和任务定位不准。并由此造成其在特色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浓郁的功利色彩。这不仅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有效开展,制约和限制了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同时严重阻碍了学校的特色建设。
4. 部分学校办学自主权还有待提高
学校没有自主权,就没有主动性和活力。教育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扩大普通高中办学的自主权。在美国,高中学校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校的经营管理者独立于地方当局,学校可以按照自己的理念运作;第二,学校可以在校内组织包括教师和校长在内的学校员工的招聘和培训;第三,学校可以自己研究开发课程。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省内部分地方政府回收了普通高中教师招聘、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导致部分学校校长未能充分发挥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有必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在办学模式、教师招聘、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评估、招生政策、设备购置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实现“教育家”办学,进一步加快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的进程。
5. 部分地区学校特色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不均衡现象
广东作为一个大省,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同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形成了较明显的区域差异。珠三角地区因其经济发达,教育的基础性条件好,教育资源充裕,教学质量相对较高,能够积极地采取措施,克服同质化的现象,推进特色化办学。如前文所述,广州市积极开展特色课程建设工作,形成特色校园文化;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办学模式,打造普职融通的办学体制;深圳市开办高中国际班,探索多元合作办学模式等等。而部分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尤其是薄弱普通高中因其教育投入不足、师资队伍力量薄弱,目前依然把高考的升学率放在较为重要的地位,学校的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还比较单一,探索特色化办学的意愿还不够强烈,特色化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发展对策
(一)加大培训指导,提高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认识理解
一是省和市教育培训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其对特色普通高中内涵、目标、运行机制、模式、创建策略等方面的认识,提高干部和教师队伍素质,为特色普高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尤其要优化校长选拔培养机制,建设一支思想开放、理念先进、真抓实干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
二是省和市教科研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和推进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引导学校通过找准自己的特色主题,丰富学校的特色内涵,推动特色学校的创建进程。
三是加强对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问题的专门研究,深入学校,对学校在特色领域确定、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具体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
(二)加强鼓励引导,推广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示范作用
一是展开区域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的试验。鼓励和引导各地先行先试,探索有利于普通高中发展的体制机制。如,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的机制;建立普通高中特色办学与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衔接机制;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尝试试办包括综合高中在内的多样化类型学校,推动特色发展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