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思想政治课实行开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后,由于注重对学生理解运用能力的考核,给教师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提出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师转变观念改进教法,运用“综合评估”的考核方法培养学生的理解、归纳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实施“综合评估”考核方法的具体步骤
1. 制定“综合评估”考核目标的内容
思想政治课考核目标的内容,应该是知识、能力、觉悟三方面的统一。在制定考核目标的具体内容中,通常把知识考核目标划分为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等;能力考核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辨别是非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评价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觉悟目标则体现在认识问题和行为表现两方面,做到知和行的统一,知是行的基础,行是知的集中体现。此外,学生对思想政治课的学习态度,社会调查的态度,关心时事政治的态度等,也应列为觉悟考核的内容。
2. 确立“综合评估”考核目标的原则
方向性原则。即在收集、筛选、确定评估指标时,要体现学生的学习要求,更要体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我们把知识、能力、觉悟的比例分别定为50%、40%、10%。
激励性原则。在“综合评估”学生学习成绩时,利用评估鼓励学生,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又要对学生持有较高的评价和期望,尽可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通过自我评价,积极参与评价。通过学生自评、读议小组的自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师生共同民主评议的方法,最后评定学生的成绩。
可行性原则。确立的评估指标与方法,要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要使多数学生能接受,要容易掌握,容易操作,运用简便,不要繁琐。在确立知识、能力、觉悟三个项目中分别确立各自的评估因素,并分别确定各因素的权重。例如:知识方面,评估因素有预习、复习,课堂提问, 独立作业,期末口试、笔试等;能力方面,评估因素有五分钟演讲,论辩会,社会实践与撰写调查报告、小评论、小论文等;觉悟方面,评估因素有课堂学习的态度,社会实践活动的态度,关心时政的态度,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的态度等。
二、实施“综合评估”考核方法的应有尺度
1. 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
中学思想政治课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对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心理、法纪等素质方面的教育,包括政治方向、立场、观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公民意识,行为规范与理论素质以及交往、实践、分析等能力素质的教育,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根据这样的教育目标,我们就要寻找达到这个目标的途径和方法,而最终的评价应追求的是实施这个素质教育目标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结果。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通过对事物的评判,对是非的辨别,对价值的取向表现出来的,而这些表现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逐步表现出来的,而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比较全面地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学生的素质。因此,考核评价应联系学生的行为表现,应考察学生在某一阶段内与教学目标相关的行为表现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结果。
2. 认知考核和思想行为考核相结合
在思想政治课考核评估的探索和研究中,普遍存在着一种观点,即把思想政治课上的行为表现与操行评定等同起来,这是一种误解。思想政治课教学的中心任务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内容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思想政治课的考核评价就必须同与之相关的行为表现相联系,而不是指学生在学校的整个思想行为表现,即大德育中的行为表现。虽然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是相通的,但不是等同,思想政治课的考核评价终究不能替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而只是整个学校大德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内涵和界定,与整个学校的大德育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
有人认为,既然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就可以等同起来,其实,思想政治课的行为表现与操行评定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相同的一面表现在:评价对象都是学生,评价内容都与中学素质教育目标相联系,评价过程中都要师生共同参与,评价方式都是具体条目,结合平时记载在期末进行考核评价。不同的一面主要表现在:作为思想政治课考核范围的行为表现的成绩评定具有变动性,即评定的角度、项目、内容应根据学生年龄和所学课程的变化而变化。如高一的哲学常识的学习,就可以与学生对人生观、价值观的看法相联系,可从他们对某些事物的评判,对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