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度不完善,社会环境不良
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机制尚不健全。政府对农民工的用工制度、就业环境、技能培训及子女的教育问题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城市学校的高收费、高门槛迫使农民工没能力将子女安排在自己身边就近入学,致使家庭教育的缺位。社会上的不良场所给“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大量暴力、色情和其它低级不健康的内容进入学生的视野,加之,农村小镇上的一些网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赚钱,招徕在校学生。孩子们的自控力较差,在监护人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网吧对他们的不利影响就更大。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策略
(一)加强父母、监护人的跟踪机制,落实责任
父母应加强和留守儿童的情感沟通,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这就不仅仅停留在物质保障上,更要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及思想表现,平时应主动与子女的班主任任或科任教师联系,加强沟通,多留意他们的心理变化,跟学校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形成父母或监护人与留守儿童沟通交流的联系卡机制。让不能尽责的家长曝光,形成社会压力,让社会共同参与监督。这就要求父母尽量避免一起外出,如夫妻双方都外出,父母要经常写信或打电话给孩子,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安全感。同时,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要正确摆正工作和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要以牺牲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为代价来换取眼前的暂时利益。监护人也要随时向留守儿童的父母以及学校反馈他们的各种表现,在监护过程中应倾注更多的亲情和关怀,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一点,父母在选择监护人时应做好沟通,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的,监护过程中要加强和监护人的联系,嘱咐监护人既不要对孩子娇惯,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孩子充分的学习时间,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这样,使留守儿童问题的家长沟通机制上升到社会层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也是留守儿童最聚集的地方。学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担负起自身应尽的教育义务,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
首先,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档案,包括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父母工作所在地、家长联系电话、监护人情况、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学校统一部署管理,形成联系卡管理的长效机制。并随时把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况、思想表现等通报给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互动交流。
其次,政府要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重视农村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及业务素质,增强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发挥他们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作用。
第三,学校应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和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定期举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安排班主任学习心理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及时发现留守儿童出现的心理问题并帮助解决,定期对问题儿童的教育与疏导进行集体会诊,形成经验加以推广。
最后,学校应根据留守儿童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的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情感交流,使留守儿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思想品德方面也得到培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三)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是农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并且能从政策、经济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引导,充分保证留守儿童不受任何偏见与歧视,让他们像其他儿童一样正常地接受义务教育。城市可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一些免费亲子活动,农村当地政府更可以组织集体探亲等活动,各社会机构可以为留守儿童和父母见面交流提供更多的便利。社会还应加大力度宣传,呼吁全社会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
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成立“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可由镇政府带头,学校、村委会及退休教师参与,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的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打工的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安全、健康及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要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和责任。政府部门还要经常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加强监管直至取消学校周围那些接待未成年人的游戏厅、网吧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优化社会育人环境,加大对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工作秩序的打击力度,给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责任编辑 龙建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