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克服三种权力主体自身的局限性。政治权力是外界(政党和政府)强加于大学的一种权力,它具有宪法的合理性,却与大学的根本属性(学术属性)不相符合,因此,仅有政治权力是无法运营一所大学的,而其鲜明的政治属性也容易使师生员工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行政权力源于大学的科层组织,也是一切组织结构中合乎寻常逻辑的管理主体,甚至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权力可以包括学术权力,所以大学的行政权力完全可以具有一些学术的气质,比如一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是教授,一般认为它是比较合乎大学的属性的一种权力,但是在当前我国大学日益凸显学术权力,从国家的层面对行政权力予以限制(比如设立职级制,管理人员不能双肩挑,以及去行政化的呼声日趋热烈)的形势下,我们可以认为行政权力正在逐渐与学术权力剥离,在此基础上,完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大学的运营,显然难以保证大学的学术属性,也不可能保证学术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学术权力是最符合大学内在逻辑的一种权力,但由于大学所在的社会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以及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公办大学日益规模化,学术权力受其承担者特性(学术机构的委员都是学者,潜心教学研究,不懂得管理,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精力投身于管理工作)的影响,也无法承担起推动整所大学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尤其是,教授们在参与治校的过程中,往往带有主观性、情绪化,比较局限于一个学科或专业、领域,无法把握和顾全全局利益,最后反而会与民主的方向渐行渐远。鉴于三种权力主体的局限性,有必要对三种权力进行合理地整合,取长补短,共同协商,作出最优的决策,共同推进学校的事业发展。
其三,顺应大学互相交错的各项职能权属的特性。在我国公办大学,不同权力主体还存在融合和渗透的相互关系,很多事务很难分清楚到底是归属于行政权力还是学术权力,比如教师的评聘、职称的评定,既涉及对教师学术水平的判断,也有关于学校人事编制和名额分配的行政问题,归结为资源的配置问题倒是比较贴切,但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一种特定的权力所管辖的范畴。又比如在大学部门划分中,有许多合署办公的部门,如学生处和学生工作部合署,分别受学校党委和分管副校长领导,其合署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工作对象一致(都是学生群体),更因为它们的职能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受党委领导的学生工作部主要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其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受副校长领导的学生处工作重点则在于对学生事务的管理。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抓好学生事务管理,呈现典型的正相关关系。又比如,在大学的事业发展中,特别是由于目前很多大学规模急剧扩张,急需寻找新校区,建设新校舍,在新校区的征地、规划、立项、基建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对外协调工作,以争取政府的政策、经费的支持。这些工作,往往无法由校长独立完成,因为校长对于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的把握比较到位,而有关这些面向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工作,一般都由政治经验更丰富、把控全局意识和能力更强、协调能力更出色的党委书记承担。可见,正是因为大学的各种事务权属的不确定性,各种权力主体之间的协商就是必然的。
其四,以协商的方式完善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绝大多数成员价值的认同。协商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通过协商完成的决策更具有合法性,还在于以协商达成决策,充分尊重了每一个权力主体所代表的大学内部的广大成员的意志,这使得绝大多数成员的归属感和参与感明显增强了,使得每一个成员都感觉某一项决策的背后,有着其个人的意志参与,是许许多多的个体意愿的综合的反映,最终使得这些决策执行和推进的力度明显增强了。
其五,以协商的方式积淀大学文化,培育大学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和”,家和万事兴,国和则民安,“和”是政治、管理的最高境界。而因为文革之殇,中国一度形成了巨大的文化断层,很多传统文化的精华被人们忘却或抛弃,戾气和暴躁却在社会上滋生蔓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经过社会各界的反思和努力,上述极端的斗争文化被唾弃,但近年来社会经济的转型,使得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互联网带动各种新思潮不断涌现。在这种形势下,大学也不再是一片净土,功利化的人和事比比皆是。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都需要在大学营造良好和谐的大学文化。以协商的方式体现民主,实现决策,是有助于这种文化的积淀,更有助于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理性妥协、相互沟通、尊重公共利益的公民意识,让学生们在学校耳濡目染,学会用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遇见和未来一定会遇见的各种利益矛盾,这些学生走入社会后,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