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付桂祯
广东作为国家“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牢牢把握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核心要求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政府”“统筹”做文章,开展了一系列颇具成效的创新性工作。
一、在组织领导上,提高教育决策层级,加强部门联合
2011年,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包括组织、宣传、编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在内的27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会或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教育体制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较好地走出了教育部门单打独斗难以成事的困境。教育厅还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二、在顶层设计上,提出契合实际的总抓手,完善政策体系
2011年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在省委十次党代会提出推进教育“五大工程”的基础上,提出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简称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的总体思路。与之相匹配,省政府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关于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使长期困扰我省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随迁子女教育、教师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在省政府层面有了政策保障,有力增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指导性。
三、在具体路径上,注重分类指导,协调推进
广东尽管经济总量全国第一,但省里既有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珠三角地区,又有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粤东西北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因此在广东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分类指导是必由之路。为此,根据“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总体思路,在欠发达地区,通过创建教育强镇、强县、强市,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可以说是基础性的“达标”行动计划。而在已经成功创建教育强市的珠三角发达地区,则适时提出更高战略目标、确定教育发展的“现代化”战略,要求他们“争创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先进市”。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核心地区,则进一步提出了“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更高更远的目标和标准。“创强争先建高地”中心工作的提出,已成为广东全省各地教育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和旗帜。
四、在管理方式上,重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职能权限,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从2011年开始,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场简政放权运动。在省政府层面,取消179项行政审批事项,还转移55项、下放115项、委托管理5项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事权在中央的,报请国务院同意在广东试点取消66项、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教育领域,一方面取消了4项、转移了2项、委托管理了1项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要求,2012年省政府又将10项涉及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事务列入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第一批目录。另一方面报请教育部同意给予广东16项优惠政策。2013年又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作为年度四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大力推进,召开多场高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以及两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协调会,请省直有关部门就人事、编制、资金、学费、税收、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广州高校土地、校舍产权和教师住房等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有关权限的下放,使各试点项目的推进有了更强的动力和更大的空间。
五、在经费安排上,保障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一揽子投入
2012年全省教育支出1466.49亿元,比2011年增长28.99%,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考核占比超额完成中央下达我省20%的目标任务。从2012年起,全省统一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