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治理。重点是高教制度松绑,从人事、经费、经营、人才、教学五个方面共进行46项改革。人事方面,如教师资格审查由学校自行办理;经费方面,如放宽校务基金自筹范围和用途;经营方面,如强化大学与产业界的合作;人才方面,如专业硕士论文可以实务报告代替;教学方面,如将暑假作为第三学期。
(2)技职再造。重点是3个方面9个策略。制度调整有政策统整、系科调整、务实选才;课程活化有课程弹性、设备更新、实务增能;就业促进有就业接轨、创新创业、证能合一。
(3)高教分流。重点是对高校进行分类,朝研究型、教学型、专业型、社区型规划方向发展。为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有效使用高等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高校更需多元发展。高校分类由学校自我定位,发展自身优势和特色,而非外力强制。
(4)高教国际化。重点是成立高等教育创新-自由经济示范区。推动台湾的大学与国际一流大学合作,共颁学位。以台湾的大学为主的模式可以有专业合作、学位班、独立学院、分校或分部;以外国大学为主的模式可以有分校、独立学院。强化大学国际移动能力,提高教师英语授课能力,扩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实施扩大招收境外学生行动计划,2021年在台留学生和进修生占台湾大学在校生的10%。深化与大陆高校合作,强化招生、学历采认。[3]
大陆包括广东的高等教育同样在这四个方面进行深化改革。
(1)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致力于创造“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新格局,扩大省级政府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广东通过优化教育行政职能体系,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初步实现了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管理具体事务向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完善发展环境、加强监管转变。2013年,广东分别从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社会资助和民办高校、条件保障、外部环境、宏观指导和监管等12个方面提出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意见。如提出“支持高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本专科专业,支持研究生学位授权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自主动态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在省学位委员会指导下,由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行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2)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国务院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制度。广东加快传统高等教育系统建设,创新办学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中央和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与重点建设高校进行广泛、持续、深入合作与共建。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以外,广东将致力于再推动一批高校进行省部共建,使一部分学科在科技创新能力、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
(3)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提升现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完善中高职衔接体系;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增强职业教育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广东一方面引进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品质;另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从中职到高职、应用型本科再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体系。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以专业标准和职业教育等级标准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完善职业教育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评价标准等。
(4)加快高教国际化进程。建立教育国际化创新平台,在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办学机构两方面推动高校国际化。2013年广东出台政策对引进世界排名150名以内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来粤合作举办独立设置的高校,一次性安排建设补助经费2亿元。
两岸(粤台)高教改革是相互借鉴,还是不谋而合?应该都有。在教育领域,台湾高教进入普及化多年,大陆高教大众化进入中期阶段,都面临如何调整发展模式再上新台阶问题。在经济领域,为增强竞争力,台湾要摆脱经济徘徊发展局面,处理好两岸经贸关系;大陆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转型升级。虽然两岸教育发展、经济发展进程不同,但面临的问题有不少是相同的,因此,在同样的领域选择相近的改革重点,体现了一种规律性,其实也体现了世界高教改革的共同趋势。如政府对大学控制并施加影响已成为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特征。核心问题是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并影响大学,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控制并影响大学?大学在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