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基本构想构建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将从根本上改变粤港高等教育合作不温不火的现状,从过去的礼节性的(表层的)、局部的(零星的)、自生自灭的(非制度化的)合作,转变为深层的、全面的、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全方位合作。
1.创建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原则与目标
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建构是基于粤港两地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满足两地及其高校的利益是其重要条件。因此,合作新区建构需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切实尊重和平衡两地的利益。平等是指合作中的各地区平等,合作中的各高校平等,互利是要使合作的各方都能在交流中获益;要坚持自愿参加、自由组合的原则,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强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要求,尽量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合作的效率。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是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关于“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积极探索香港高等学校在广东办学的新形式、新途径”的重要尝试和载体。建立教育合作新区的目标是,全面提升粤港两地高等教育的水平,为粤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复合模式共同培养复合型、国际化的创新人才。
2.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合作的重点
合作的重点可以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研攻关,以及教育信息资源的合作等方面着手。
人才培养是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核心。在合作新区建立初期,人才培养合作是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突破口,以此拓展全面的合作,切实为粤港提供更多高素质的特色人才。
以学科建设和科研攻关为依托。粤港两地高校各自选择对方学校的优势学科进行合作交流,既可以合力打造新的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科,也有利于生成新的边缘学科,又可以实行学校之间优势学科对劣势学科的扶持,进行互补合作,从而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的“超长板效应”。在科研攻关方面,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联合粤港高校科研力量进行重大项目的联合攻关,既能提高本地大学的学术水平,又能为经济社会服务,同时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和跨区域的人才。[3]
以教育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条件。以开放的胸怀,互利平等的原则共享两地高校的教育信息资源,建立“信息互用,资源共享”的教育网络,建立华南地区最大的信息中心,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3.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人才培养
在试验初期,可以选择贸易、物流、金融、医学、海洋等珠三角发展急需的专业进行合作。粤港高校分别招收学生,联合集中培养,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聘请优秀教师从事课堂教学,毕业时颁授双方学历、学位。此种模式不同于粤方提出的2+2模式,因为参与项目学生不仅仅为内地生源,还包括香港生源;同时课程是两校针对专业特性及行业特色而全新共同设计,而非仅仅简单沿用照搬港方课程体系。对内地学生来说,用相对优惠的学费同样获得港方优质教育资源,并获取两校学位;对香港学生来说,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提前了解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便于其毕业后顺利在内地从事有关行业,因此都比较有吸引力。对双方学校而言,通过课程重新设计、对接,可以更好地进行学术交流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从原先的竞争逐步变为融合、发展、提升。
4.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管理与服务
创建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需要两地政府和高校进行共同的管理和规划,建立有效管理与服务机制。比如,建立教育合作新区联合办公室,使其成为教育合作新区的固定机构,让合作中的高校领导可以定期对合作事务进行磋商,切实指导、推动和服务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发展与建设。
四、思考与建议
构建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旨在融合粤港两地的优势高等教育资源,共同培养复合型、跨区域、创新型的国际化人才。这个试验新区将依托两地的高校,参与主体是两地志愿合作的高校,但是试验新区作为两地高校的联合办学试验区不只属于粤方或港方的高校,而是两方高校共同拥有。因此,这将给体制和管理方面带来新的挑战。
首先,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与目前的UIC、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关系是什么?面对UIC、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的粤港高等教育合作试验新区的优越性体现在哪里?这些问题都将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