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秩序好转,经济效益保持较高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超过11万亿元,税收收入所占比重高达85.81%,可见,税收收入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在财政收入的来源项目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贡献率相当;在税收收入方面,中央政府的比例略高于地方政府;在非税收收入方面,地方政府的贡献率非常高(见表1)。
2007-2012年期间,我国财政收入由5万亿元增长到11万亿元,翻了一番有余,而且维持着正速率在逐年增长,尤其是2009-2011年期间,增长速度都在逐年递增,2012年增速才放缓。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来说,财政收入所占比例基本持平,但中央政府所占比例在逐年递减,地方政府反之;从绝对值的增长来看,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均在逐年增加(见表2)。
2007-2012年期间,我国财政支出的变化情况与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基本一致。财政支出额由近5万亿元增长到11万亿元,增长达两倍多,且维持着正速率在逐年增长。与财政收入情况不同的是,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来说,从财政支出所占比例来看,地方政府所占比例要远远高出中央政府;从增长情况来看,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比例在逐年下降,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比例在逐年增加(见表3)。
比较各年份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数额,不难发现,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均小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均大于地方财政收入。究其原因,由于地方财政支出包括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两部分内容,即中央对各地区的财政补助特别是税收返还,是地方政府可支配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地方财政支出更能反映出各地区可支配的预算内财政资源,也相对真实地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政府的财政能力是政府集中社会资源的一种体现,也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一种客观能力。本研究在前面论述过,民办高等教育是属于有正的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或服务,因此,政府财政资助的力度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财政能力的影响。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水平的逐年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财政支持民办高校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相关法规政策的建立与完善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阶段,政府担任的发展高等教育的责任和权利都非常重大。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过程中,政府的决策至关重要。所谓提高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首要的是要解决好政府部门的认识,牢固树立发展经济必须发展高等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必须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思想,克服模板高校可有可无、最多补充、先过渡再整顿等偏见思想,切实转变观念,顾全大局。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依据我国教育财政的实际状况,考虑到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以及知识经济发展对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巨大吸纳能力,各级政府已明确制定出众多相关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