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聪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之后,澳大利亚专业学位得到了极大的促进与发展。自我认证权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力,决定了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与调整的基本程序。依据澳大利亚《2011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机构法》,享有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可自主设置与调整专业学位类别;而不具备自我认证权的高等教育机构则需要申请审核。依据不同高等教育机构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被拒时,相应高等教育机构需在限定时间内满足强制附加条件才能通过申请。
关键词:自我认证;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类别设置与调整
一、澳大利亚专业学位教育的兴起与发展
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兴起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当时,伴随着澳大利亚的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双重制传统得以废除,统一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得以建立。澳大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兴起于这一时期。
1987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废除禁止研究生教育收费的法令,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课程型专业硕士学位(MasterbyCoursework)率先发展起来并日益兴盛。1988年,澳大利亚就业、教育与培训部部长约翰·道金斯(JohnDawkins)发布《高等教育:一项政策宣言》(HigherEducation:APolicyStatement)白皮书。在书中,道金斯认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回应国内产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实现多元质量观的必要途径,高等教育机构应主动增强与工业和职业的联接,强化研究生教育的市场导向,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环节,拓宽研究生培养的研究基础。”次年,澳大利亚国家就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NBEET)对外发布《高等教育课程和研究生教育报告》(HigherEducationCoursesandGraduateStudies)。该报告建议:“澳大利亚的研究生课程应适应学生、行业、雇主和专业团体不断变化的需求并适时增设强调职业指向的专业博士教育课程;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应率先在工程、会计、法律、教育和医疗五个领域设置专业博士学位。” 《高等教育:一项政策宣言》与《高等教育课程和研究生教育报告》的发布,在澳大利亚本土引起了关于设置和发展专业博士学位的广泛讨论,并最终促进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设立和发展。
二、澳大利亚专业型研究生教育的类别与领域
澳大利亚教育与培训部(TheDepartmentofEducationandtraining)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澳大利亚硕士层次的研究生学位可分为五种类型:学术型硕士(MasterbyResearch)、课程型硕士(MasterbyCoursework)、延伸型硕士(MasterbyExtended)、荣誉硕士学位(MasterwithHonors)和哲学硕士(MPhil)。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学位包括哲学博士(PHD)与课程(专业)博士(ProfessionalDoctorates)两种类型。
其中,课程型硕士(MasterbyCoursework)是学生攻读课程型(专业)博士或申请相应奖学金的基础,旨在培养学生获得和运用实践性知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