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了一个跨越学校内部不同单位的任务型组织———“创业型大学推动办公室”,据此,在学校层面上,保证和推动了创业教育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发展。相比之下,我国大陆高校主要存在着四种负责创业教育的组织机构形式,一是主要由学生处、校团委、就业创业中心等学工口的职能部门负责,二是主要由教务处负责,三是主要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四是主要依托商学院(管理学院)或教育学院等院系负责。这四种组织形式在不同的高校内部有着不同的运行形式,有些高校以一种形式为主,有些高校则以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运行,这就导致现有管理部门的“创业管理定位模糊,相关部门职责冲突,权责不对等”,这样的运行状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创业教育的深入实施。
著名高等教育专家伯顿·克拉克教授认为,创业教育的实施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驾驭核心”。他认为这个核心虽然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但必须包括中枢的管理集体和学系,同时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要将新的管理价值观和传统的学术价值观有机地协调起来。 创业教育是与学校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相关的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工作。创业教育的实施更离不开学校战略层面上的顶层设计,离不开学校所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同推进,离不开学校所有学科、所有任课教师的投入和付出。因此,我国大陆高校必须从学校发展的战略层面出发,结合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校内相关部门间的关系,成立专门负责创业教育的实体运作机构,这样才能有力地整合学校内部的不同机构、不同学科的优势,统筹全校的创业教育资源,推动学校创业教育深入发展。
(二)在课程体系上,要建立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课程教学体系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载体,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只有通过适当的课程体系才能实现。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在校内构建的创新、创意、创业课程体系(表1),体现和反映了创业类课程在校内的工学院、电机资讯学院、管理学院、财务金融学院、外语学院与通识中心的有机融合。而我国大陆高校创业类课程内容建设起步晚,现有创业类课程主要从商学院(管理学院)的相关课程中转化而来。 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导致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各自为政、互不相接,创业教育游离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外,严重忽视了与创业课程相融合的创业类课程的开发。 这种状况产生的结果就是高校的创业教育仅仅是承担创业类课程的任课教师的责任,而与广大的专业教师关系不大。这就要求大陆高校在制定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对原来的课程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要注重深挖各类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的结合点,要在专业教育课程内容中有机衔接和嵌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内容。大陆高校可以学习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的“HelloInnovation(HI)”制度和“创业龙门阵”制度,在全校不同院系和学科之间搭建专业教师和创业教师互动交流的平台,重视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校本化创业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实践,通过选取试点学院推进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学管理和评价制度改革,逐步构建起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三)在制度建设上,要调动教师参加创业教育的积极性
大学要想成功实施创业教育,就必须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创业教育的积极性。产学研合作是高校推进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是调动教师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切入点。高雄第一科技大学高度重视教师的产学研活动,专门成立“产学研合作总中心”,下设技术转移组、产学推广组等多个专业的服务型办公室,并且制定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措施,鼓励教师深度参与到学校的创业教育活动中。
国外凡是创业教育开展好的高校,莫不高度重视发挥教师在创业教育中的作用。例如,美国高校在推进创业教育过程中,将教师参加创新创业的活动纳入教师正常的工作职责中,将教师的创业能力作为学术晋升和年度考核的标准,引导教师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与国外高校相比,我国高校不仅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而且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是很高。对此,我国大陆高校应在国家出台鼓励高校教师学术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充分抓住国家层面释放政策红利的契机,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的对接措施,切实打通校内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这样才能帮助有志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的老师,深度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动中,从而带动所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深入发展。
(四)在氛围营造上,要大力培育学校的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