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 孟宪军 王春超 张 宏
摘 要:在对当前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考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国考+校试”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模式,并分别为“国考”和“校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给出了方案。
关键词: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制度;国考;校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要求,今后考试招生制度应“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纲要》实际上已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与要求。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考试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纲要》与《意见》对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制度的管理体制与选拔机制改革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招考制度不断探索与改革,已形成一套较为稳定的管理与运行机制,但仍存在着统一命题与分散命题评卷并行、初试与复试定位功能交叠、冲击本科人才培养等问题,不利于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一、目前全国硕士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一)统一划线与分散命题评卷并行,不利于维护统考的公平公正
目前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有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四种形式。统一入学考试是目前四种入学初试类型中最主要的种类,考生的报考规模最大,其招生录取人数占总招生规模的80%以上,其影响也最大,故是本文研究的对象。
国家级教育考试一般包括六个要素,即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考试组织、评卷、划定分数线等。而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实际运行中,初试科目的命题与评卷工作未能做到统一组织,而初试成绩控制线却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这就构成了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
1.专业科目命题主体混同。统一入学考试科目一般分为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英语、政治、数学类等公共科目已实现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而专业课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混同组织,除教育类、历史学、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