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教育史上,玛利亚·蒙台梭利(MariaMontessori)(1870—1952年)是意大利20世纪初的一位著名幼儿教育家。蒙台梭利教育是她从1900年起不懈地对孩子童真天性的科学研究中发展而来的,被世界公认为优秀的幼儿教育模式之一。在今天的蒙台梭利教育实践中,主要倡导和强调蒙台梭利博士提出的遵从孩子自然个性而进行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即注意观察、尊重个性、造就环境。
一、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普遍运用误区
(一)忽略了真正的内在价值,盲目追求功利化
蒙台梭利教育法真正具有的价值应该是它对儿童的看法以及儿童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其核心在于观察、了解儿童发展的内在需求,以确定其个别化教学的目标,而后提供适宜的环境,满足不同儿童的需要。但是,我们许多幼儿园在“引进”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候,常常以为拥有一整套蒙式教具,建立起蒙式教室就可以实施蒙台梭利教育法。而且,受功利主义的影响,一些幼儿园在引进和使用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候,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个“旗号”和“卖点”向家长推介的,并以此为名目办起了“蒙式兴趣班”,向家长额外收取高额的费用。而一些父母受宣传误导的影响及教育子女观念上的偏差,亦对这样的教育津津乐道。如此,在幼儿园和家长共同的利益驱使下,牺牲掉了蒙台梭利教育最有价值的精神。
(二)忽视了本身的局限,盲目硬搬形式化
反思蒙台梭利教育法本身,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它的局限性。其一,蒙台梭利教育法最早是为学习有障碍的特殊儿童而设计的方案,以提供更适合他们的学习机会。但用到正常儿童身上,这种高结构化的活动和材料,并不有利于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比如,蒙台梭利强调儿童在操作教具时应给予一定的自由,但儿童只有选择时间和教具上的自由,方法和规则上是没有自由的,儿童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来反复练习和摆弄,儿童是被动的,是不能具有创造性的。其二,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教学环境是经过教师精心准备的,我们姑且不论儿童在这样的环境里是否只是一座自动的“孤岛”,但就儿童作为环境的主要参与者而言,他们也负有对环境的创设和改造任务,环境对儿童而言,应该是一个动态、网状的系统,每一个人、每一件物和每一个具体的情节都可能在构建或发挥着主体的价值。如此说来,不管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局限,盲目硬搬形式化的内容,这并不是实施和发展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本意。
二、蒙台梭利教育法在我国幼儿园中的应用
蒙台梭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提出的一套旨在促进儿童良好个性形成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体系,至今仍影响着世界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如何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模式,如何使蒙台梭利教育模式中国化已经成为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探讨的焦点。蒙台梭利的儿童观、教师观可以为我们今天的幼儿教育改革给予多方面的启示。
(一)以正确的出发点创办“蒙班”
幼儿园树立创办“蒙班”的正确出发点,最根本的是还蒙氏教育以平民化的本色。一方面,如果一所学校要取得可持续、长远的发展,需要考虑经济压力的问题,但是作为读书学习的地方,如果仅仅只是考虑盈利去经营学校,可以想象这个幼儿园的未来是什么样。无论如何,第一位的永远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受广告影响和受邻居影响而盲目跟风选蒙氏教育的家长,在跟随一种新的教育方法的同时,不要忘记用理性分析一下这种教育方法是否能够为孩子接受并且促进孩子的发展。
(二)加强教师蒙氏理念的培训
首先,严格规范接受蒙氏理念教师的培训工作。具体如何对培训工作进行规范,笔者认为按照霍力岩学习蒙氏教育法划分为三个重要的阶段,即技术性学习阶段、实践性学习阶段以及解放性学习阶段,进行培训比较科学有效。在培训的时候争取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培训教师时认真、系统地向学员介绍蒙氏教育法的课程理念,还原学员一个最真实可感的蒙氏教育氛围中;其次,让初学领悟蒙氏教育法的教师们上一线进行实践操作,加深其对于蒙氏教育法的理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便是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合作磨合之后,蒙氏教师进行自我反省探索,力求摸索出共性中的个性教学方法。教师应该耐心地关注每一位儿童的活动生长情况,及时对儿童的情况作反应回馈。尽量根据适龄儿童的身心特点,去设计营造一种有利于发挥儿童特长的氛围。
(三)创造一个适合儿童发展的环境
有准备的环境不仅是“硬件”——良好的物质环境,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