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应制定培养期成长方案。其主要内容必须涉及个人素质及专业建设能力提升两个方面。对于专业现有基础及存在不足、通过两年培养后拟实现的预期总目标、工作计划、预期效果及保障措施要有具体描述。
省教研室将对培养对象的成长方案内容开展阶段性检查和验收性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促进培养对象按进度、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方案规定的有关内容。考核指标审核意见表见表3。
三、落实措施
1.加强培养过程的监督与评估。对照专业带头人培养的具体目标要求,由省教研室对工作实绩分年度、分阶段逐项检查与评估,切实加强对各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的督促、考核。
2.省教研室对培养对象适时加压工作担子,如各级各类公开课、评优课、技能竞赛等要让他们当主角,促使其沿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
3.学校建立奖励机制。对按期达到专业带头人标准的实行奖励:一是把专业带头人转换成系主任,适当提高经济待遇;二是在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4.省教研室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切实落实培养经费,确保经费到位。将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用于专业带头人的每年培训和交流等方面的需要,为专业带头人提供良好的进修环境。
5.省教研室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档案,跟踪培养对象的发展情况。
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经过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专业建设能力和管理能力,并通过一系列的企业实践活动和设定的成长方案进行考核,确保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得到全方位的培养和执教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潘德永.如何提高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的培训质量[J].职业技术,2015(5):19-20.
[2]谷群广,宋新书.论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J].教育与职业,2003(13):55-5.
责任编辑 何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