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罗伟其厅长通报了我省教育创强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工作的情况。他指出,我省自去年提出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以教育“创强”为统揽,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实施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统筹落实标准化学校建设、布局结构调整、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接下来我省要继续以教育“创强”工作为统揽和总抓手,加快转变义务教育发展方式,完善标准,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为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优质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创强数说
据悉,自去年初提出“创强争先建高地”要求,特别是去年5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创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有教育强镇946个、教育强县64个、教育强市9个,覆盖率分别为60%,48%和43%。欠发达地区教育创强工作呈现出全面突破,加速推进,质量同步的局面,形势喜人。
根据测算,欠发达地区14个市,102个县(市、区,含江门的恩平,开平,台山),1148个镇(乡街道)教育创强共需投入518亿元。其中学前教育37亿,义务教育344亿,高中阶段教育123亿,其他教育14亿。至今年6月底,欠发达地区已投入教育创强资金约150亿元,建成教育强市2个,强县(市区)30个,强镇(乡街道)539个。2013—2015年需要创强资金投入360亿元,除省财政安排100亿元奖补专项资金外,各地需筹260亿左右。
政策解读
为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创建教育强镇、强县、强市,会议还出台了《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记者获悉,2012—2015年,省财政统筹设立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强资金),奖补基础教育创强工作成绩显著、基础教育发展良好的经济欠发达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创强资金的奖补范围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级市、县(市、区)和镇(乡、街道,以及江门的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及其镇(乡、街道),无教育管理职能的城市街道、镇级农林场不予奖补。创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四个原则:一是奖励先进。根据基础教育“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创强规划,足额筹措所需建设资金,实施效果好,按时实现创强目标的乡镇、县(市、区)、地级以上市,省优先安排资金和重点奖补。二是分类奖补。根据财力系数、地区差异等分别确定奖补标准,并向扶贫开发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原中央苏区县的教育强镇(乡、街道)倾斜。三是公平公开。根据基础教育全日制在校生数、奖补标准、工作成效等因素,分别对教育强镇、强县、强市进行奖补。公开奖补资金计算过程和结果,并预先告知奖补控制数。四是注重绩效。教育强镇奖补资金在奖补控制数额度内,根据教育强镇验收(或复评)规划、教育创强工作进度拨付。教育强县、教育强市奖补资金在通过督导验收(或复评)后根据省级财政收支实际,结合财政性资金绩效考核结果下拨。
《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还规定,教育强镇奖补资金全部下达至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创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教育创强工作,具体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个人的奖励,不得用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创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为:到2015年,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6年,全省教育强县和教育强市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