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学认证评价的目的
现在,在国际上都很重视大学的第三方评价。就各国开展的第三方评价制度而言,由于各自教育制度的不同,在重视保证质量与重视完善的比例方面会有所区别,而就日本的认证评价而言,两者受到同等重视可以说是其特征之一。概括起来说,通过自我评价与相关认证,保证大学教育研究活动的质量;通过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大学,有利于大学教育研究活动的完善;由于评价结果的公布,并通过将其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开,大学要接受社会的评价,以支援与促进作为公共事业机构的大学广泛获得国民的理解与支持。
3.大学认证评价标准的内容
日本的大学认证评价的标准虽说由于认证评价机构的不同会有所区别,但无外乎包括以下一些内容,详见表1。
在大学满足了所有标准的情况下,认证评价机构认可大学达到了该机构所规定的大学评价标准,并加以公布。在此还需明确的是,只凭是否满足各自标准的判断并不能说达到了认证评价目的的全部。在评价结果报告书中还要对被判定为“优秀”与“需要改善”的项目情况加以记录与说明,这对于实现认证评价的第二个目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这是认证评价的特色所在。
4.大学认证评价委员会的设置与大学认证评价的实施
在开展评价时,设置由国、公、私立大学的相关人员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有识之士构成的大学机构认证评价委员会。为实施具体的评价而在委员会下设评价部门分委员会。鉴于被评价大学的教育领域及各自情况的多样性,在具体组织评价分委员会时,必须要配置与被评价大学的院系状况相应的各领域专家及有识之士为其成员,并要求其开展从客观立场出发且以专业性判断为基础的富有较高信赖性的评价。因此,评价委员在取得共同认识及理解的前提下,为了适当且顺利地完成职责,要对认证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等进行充分地研修,同时还要不断分析每年进行的认证评价的成果与问题,并力争将其结果反映在研修课程中,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为顺利开展评价提供了体制保证。
5.大学认证评价的方法与日程
大学认证评价一般通过书面调查与访问调查来实施。书面调查根据“自我评价实施要领”、各大学制作的自我评价书、机构独自调查与收集的资料及数据等实施。这一书面调查的结果在访问调查约1个月前送给要开展访问调查的大学。同时也会将